姜堰区新增养老金将于月底前补发到位
信息来源:姜堰区 发布日期:2018-07-18?09:22 浏览次数: 次 字体:[ ]

我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正式出台,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。姜堰区新增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补发到位。

调整对象为参加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去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、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。

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去年的框架结构,由固定额、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。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。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将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中的权重提升,更有利于体现长缴多得。具体办法是,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,每月增加1.7元;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,每月增加2.7元;25年以上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,每月增加3.9元;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.5元的,按25.5元增加。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.6%增加,计算额见分进角。

根据国家部署,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。考虑到对高龄人员给予适当照顾,今年对于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依然维持去年标准。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,在参加普调的基础上,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、35元和45元;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,除了参加普调,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、25元和35元。
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