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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的政策措施》解读
信息来源:泰州市经信委 发布日期:2018-02-07?17:18 浏览次数: 次 字体:[ ]

2017年8月14日,市政府印发《关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的政策措施》的通知,该《政策措施》是全市创新发展大会上出台的四大政策之一,分为6大部分、15个方面、33条具体政策。

《政策措施》围绕市委五届三次全会“致力在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上取得关键突破”的决策部署,通过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,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市上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发展动能转换,推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,全力构建产业特色鲜明、企业做大做强、产品做优做精、绿色低碳环保、政策环境更优的制造业创新发展新生态,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。

该《政策措施》贯彻落实了“省26条”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最新政策,学习借鉴了周边城市的成熟做法,整合优化了“工业10条”等现有的扶持政策,与以前出台的政策相比,呈现出“政策针对性更强、政策覆盖面更广、扶持力度更大、政策保障更实”的特点。政策针对性更强。该《政策措施》围绕构建“一业牵引、三业主导、特色发展”产业体系目标,将“中国制造2025”战略与泰州实际紧密结合,聚焦聚力提升三大主导产业转型创新含金量;有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;强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;着力完善对软件和信息服务、工业设计、现代物流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,以及军民融合发展、历史经典产业发展、机器人应用等方面的奖补扶持,填补我市在这些领域的一些政策空白。

 二是政策覆盖面更广。该《政策措施》增加了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、重点企业工业开票销售增量贡献分档奖励、市级“专精特新”示范认定企业(产品)和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奖励等10多项创新的奖补政策,降低了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、支持企业互联网化提升、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等5项奖补政策的享受“门槛”,使更多的企业、园区、项目,特别是众多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政策扶持,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。

三是扶持力度更大。该《政策措施》明确,我市设立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,每年财政预算不低于2亿元,对泰州市区符合条件的企业、园区、项目等进行奖补。具体到每一条政策,奖补的标准和额度都显著提升。如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奖励、对签单军船建造和进入海工装备领域的奖励,周边城市都没有相应的政策,我市是独创。

四是政策保障更实。该《政策措施》在制定优化产业用地保障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等常规保障政策的基础上,创新性地提出开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,实施企业分类管理,探索用能、用电、用地、用水、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,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、高产出、高技术、高成长性企业集聚;创新地提出拓宽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,支持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在智能制造、两化融合、工业设计、节能降耗、绿色发展等领域开展政策宣传、技术培训、融资对接、法律服务、咨询诊断等活动。 

附件:关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的政策措施(泰政发〔2017〕143号)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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